1.免费对象:同意参加社区管理服务的,经具有资质的精神科医师确诊,目前确实需要住院治疗的6大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(精神分裂症、双相情感障碍、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、偏执性精神障碍、癫痫所致精神障碍、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)。有持有精神残疾证和低保证(或重残救助证、特困证)的患者除外。
2.补助标准:每年一次。住院医疗费用在农医保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,补助标准为3000元/人/次,住院周期为60天。伙食费自理。
3.审批流程:符合免费住院条件对象→医生出具诊断证明→家属到医院门诊一楼便民服务中心填写申请表和审核盖章→家属送审批表至收款室办理住院院手续。